1、设立代表处
如果想在大陆经营只是联系业务,即联络客户或供应商,那么注册代表处是较省钱省事的一种方式
代表处一般可以不单独核算,也可以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,但是只能用于联络、宣传,不得用于经营
大部份客户是用中国香港公司来操作国际贸易,在国内有公司,需要进口或是出口商品,用中国香港公司转移贸价,从而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
2、品牌授权的方式:
这是较为节约成本,也是较常用的方法,但效果就不好说了,因人而宜,毕竟用的人太多了
操作也很简单,无非是以境外公司名义注册商标,然后与国内公司签署商标授权协议,这种方式多用于客户借助中国香港公司的名称做品牌宣传,因为在国内注册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面的限制,而中国香港公司对名称选择限制很少,可以包含协会、中心、研究会等词语
3、成立外商投资(或香资企业)
成立外商投资(或香资企业)花费较高,手续较复杂
以外商投资的形式成立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